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嬉皮文化不僅是一場反叛運動,更是一場思想革命。 道家與禪學思想如何影響嬉皮文化?這場運動如何突破傳統藝術、音樂和社會規範,並在後現代文化乃至當代科技發展中留下深遠影響? Victor Moscoso: Mist Dance (FD-81). 1967 藍書屋很榮幸邀請到盧茨·黑博教授(Prof. Dr. Lutz Hieber)——社會學家、策展人及文化與媒體社會學專家,為我們帶來本次講座。他將帶領我們探索嬉皮運動的思想根源及其文化意涵。 講座題目:道家與禪學思想作為嬉皮文化的精神基礎 嬉皮運動起源於1960年代的舊金山,並迅速傳播至美國各大城市。嬉皮士倡導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,並將其體現在許多領域。他們將藝術從藝術畫廊、音樂廳和劇場的高雅殿堂中解放出來,使藝術走向街頭。以迷幻海報(psychedelic poster)為代表的視覺藝術,突破了傳統展覽的框架;在音樂方面,他們創造了「迷幻搖滾」(Acid Rock),其代表人物包括吉米·亨德里克斯(Jimi Hendrix)和詹尼斯·喬普林(Janis Joplin)。這種音樂以現場演奏為主,既是舞蹈娛樂的核心,也成為政治集會的重要元素。此外,街頭與公園中亦湧現出大量戲劇表演團體。可以說,嬉皮士將藝術融入了生活之中。 Wes Wilson: The Sound (BG-29b). 1966. 美國藝術理論界認為,這些創新標誌著「現代主義」的終結,因此將這一時期命名為「後現代」。